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国税函[2003]5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川国税函[2003]5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1:10 |
| 信息简介: | 今年各地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审批工作仍按省局2002年下发的《通知》规定继续执行,对饲料生产企业新增的饲料品种,需经有关部门检验和审核、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初审符合免税条件的在年度内及时上报省国税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