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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2004]201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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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0:33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提出使用冠名发票许可申请,应填报总局统一式样、申请事项明细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在申请表“单位”栏的对应栏次中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申请表中加盖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