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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办发[2004]4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系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机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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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0:28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购税征收管理经费核算尚未明确之前,各地车购税征收办公室(所)所需经费暂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市、州、县国税局通过明细科目或设辅助帐进行专门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