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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2004]255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农产品收购和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电脑版发票式样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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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0:27 |
| 信息简介: | 从事农产品收购或废旧物资回收销售业务量大,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若统一式样的电脑版发票不能满足其经营需要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自拟式样的电脑版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