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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地税函[2005]39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是否退还已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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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0:23 |
| 信息简介: | 曹世如转让给严俊波的股权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曹世如将自己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严俊波,其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履行,股权所有人已作变更登记,由曹世如变更为严俊波,曹世如转让股权所得已按合同全部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