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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地税函[2004]350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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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20:15 |
| 信息简介: | 对亏损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它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