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成地税函[2005]170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成地税函[2005]170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2:20:14
信息简介: 建筑施工企业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承接工程项目后,将该工程承包给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收取管理费。对上述行为,应视为企业内部管理形式,由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对其收取的管理费不征营业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