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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泸地税函[2006]107号 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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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19:39 |
| 信息简介: | 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务按实际采购金额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实际销售金额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