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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成府发[2008]27号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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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19:00 |
| 信息简介: | 除中心城区的其他区(市)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由该区(市)县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在上述税额标准幅度内划分等级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中应有最高一级税额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