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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广市地税发[2009]18号 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定率征收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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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18:43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广安经济发展实际,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予以统一(详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