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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发[2009]76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卷式普通发票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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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18:10 |
| 信息简介: | 凡我省范围内已使用收款机收款的商场、超市、医药等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业零售企业,除团购发卡销售外的全部销售收入,2009年10月1日后应全部向消费者出具机打卷式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