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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郑公积金[2025]12号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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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17:47 |
| 信息简介: | 自2025年7月9日起,申请“商转公贷款”采用“先还再贷”方式的,仅需提供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到郑州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采用“公积金直还”方式的,提供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即可申请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