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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2009]21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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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21:12 |
| 信息简介: | 系统全面推行后,各地要加强对系统使用的管理。确保纳税人正常使用系统开具收购发票和报税,同时要做好数据应用,加强数据分析,提出本地的预警指标,强化对农产品抵扣的监控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