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成国税函[2009]247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事项的通知[条款修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成国税函[2009]247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事项的通知[条款修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20:49 |
| 信息简介: | 从2010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审批由市局审批调整为由各区(市)县税务局审批。同时,为优化退(免)税业务流程,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及退(调)库办理事项一并交由各区(市)县税务局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