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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办法(试行)》部分内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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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20:23 |
| 信息简介: | 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有关规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9号)第十条及附件1相关内容予以废止,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