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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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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20:03 |
| 信息简介: | 企业从已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企业取得的符合《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计入鼓励类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其它的投资收益不得计入鼓励类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