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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人社办[2012]241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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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9:46 |
| 信息简介: |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高温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