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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利用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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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9:43 |
| 信息简介: | 主管国税机关应严格对纳税人是否符合免征消费税的条件进行审核。对单一生产纯生物柴油纳税人的免征条件每半年审核一次,对既生产纯生物柴油又生产其它成品油产品纳税人的免征条件每季审核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