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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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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9:28 |
| 信息简介: | 2013年8月1日前,应税服务(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下同)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