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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国税函[2013]237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项税额有关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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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9:04 |
| 信息简介: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13年10月1日起选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在2013年10月1日前自产的库存货物,其用于生产库存货物的购进项目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