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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地税流函[2014]001号 四川省地方税局关于BT、BOT项目建设营业税政策问题的执行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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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9:02 |
| 信息简介: | 以项目业主的名义立项建设,对投融资人不参与项目的施工,但又按BT、BOT方式签订项目合同,只负责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并取得资金投资回报收入的,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