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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6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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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8:54 |
| 信息简介: | 2014年6月1日前,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试点纳税人(本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