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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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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8:49 |
| 信息简介: | 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试点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应统一使用除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国税机关监制的其他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