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国税函[2014]32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川国税函[2014]320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1:18:09
信息简介: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4年预征、清结算环节的增值税分配比例已超出规定的合理分配比例,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增值税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13]2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5年1月1日起(税款征收期)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按2.2%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