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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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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7:44 |
| 信息简介: | 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