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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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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7:24 |
| 信息简介: |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以及税法规定应当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应主动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