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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16]36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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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7:10 |
| 信息简介: | 省、市、县级地税机关各业务部门文件清理初审工作截至时间分别为:2016年7月31日、8月20日及9月10日。各级地税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应于清理工作实施前指定一名联络人(人员名单报政策法规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文件清理、沟通协调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