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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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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7:05 |
| 信息简介: | 实行按月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的营业税;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2016年5月申报期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月的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