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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府发[2016]3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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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6:55 |
| 信息简介: |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商务、外事侨务、工商、税务、投资促进、知识产权、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