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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职称[2016]1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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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6:40 |
| 信息简介: | 参加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后学历的人员,其取得合格学历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本《条件》中所指大中型企业(集团)依据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