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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后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的温馨提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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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6:39 |
| 信息简介: | 在您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请注意:若消费者能够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必须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要求附加任何资料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