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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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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6:08 |
| 信息简介: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6年11月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省内通办是指由四川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可在本公告授权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