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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问题快速处理机制[专期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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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1:16:06
信息简介: 银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货物,属于无偿赠送货物,应当视同销售,按照货物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购进用于积分兑换的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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