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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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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5:52 |
| 信息简介: |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国税系统正式实施,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同时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