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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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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5:02 |
| 信息简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的,对同一清算项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至30000元/平方米的,核定征收率统一适用12%;平均价格在3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核定征收率统一适用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