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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建设标[2018]22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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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1:13:05 |
| 信息简介: | 原适用于17%、11%的建筑材料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为 16%、10%。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在发布材料信息价时,应及时测算调整含税信息价综合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