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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财非[2018]7号 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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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31:52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设立的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