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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人社发[2020]1号 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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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30:23 |
| 信息简介: | 2020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计划施工期分月平摊,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在2月至4月应缴纳的部分减半征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在2月至6月应缴纳的部分免于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