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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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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30:13 |
| 信息简介: |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具体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