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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农网还贷资金等四项电力类基金征管方式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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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30:12 |
| 信息简介: | 按照属地原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分别以市(州)供电分公司为主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供电子公司,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含省属电网企业)和自备电厂,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