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人社发[2020]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人社发[2020]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川人社发[2020]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9:27 |
| 信息简介: | 为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