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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支持防汛减灾税收政策及征管服务措施汇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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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9:17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纳税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