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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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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9:01 |
| 信息简介: | 对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危险品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依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