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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76号建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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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0:27:45
信息简介: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以来,因社保经办业务环节的拆分,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税务部门负责费款征收,客观存在同一业务事项在不同经办机构流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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