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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74号提案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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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7:45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0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