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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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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0:27:26
信息简介: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房产税免征权限在县级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申请只开展初核,并将初核结果报政府进行核准。为方便您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机关会在征期内依据初核结果先行办理免税,并由您进行免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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