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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财规[2021]16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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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6:24 |
| 信息简介: | 缴款人误缴、多缴或收费决定取消等需办理非税收入退付的,由缴款人向执收单位提供退付依据,执收单位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退付,明确退付原因、退付金额和收款账户等事项。具体退付流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