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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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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2:42 |
| 信息简介: | 自2022年5月1日起,除出口退(免) 税企业分类管理类 别为四类以外的出口企业,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 物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备案表》 (详见附件1) ,将出口货物备 案单证以电子文档的形式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