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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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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21:28 |
| 信息简介: |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