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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成人社办发[2022]47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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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9:29 |
| 信息简介: | 各区(市)县人社、税务部门要坚持简便、快捷理念,大力推行 |